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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度我校(第二阶段)干部和教职工学法考试的通知(转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1 点击: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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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宣传部

各单位:

根据我省今年普法工作要点、省普法办《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的通知》(粤普办〔2015〕5号)和广东普法无纸化技术服务中心《2015年度广东省国家公职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通知》的要求,我校第一阶段(校领导和正处级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已于11月份完成。根据省普法办最新要求,所有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均应参加学法考试,学校决定组织第二阶段干部和教职工(已参加第一阶段学法考试的校领导和正处级领导干部除外)学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与考试对象

全校干部和教职工(已参加第一阶段学法考试的校领导和正处级领导干部除外)。

所有干部和教职工均应参加考试,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需由学校报省普法办登记批准。

二、学习与考试内容

主要内容有:《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等。以上学习内容已经挂在学校新闻网的“学习园地”频道中的“时政之窗”栏目中,网址:http://gdutnews.gdut.edu.cn/liebiaotupian.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47

三、考试时间与形式

考试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21日;

考试形式:纸质试卷考试。

四、注意事项

1、试卷领取:请各单位统计本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及教职工的人数,于2015年12月14日前到行政楼518室宣传部理论教育科按本单位人数领取考试试卷;

2、试卷及材料提交:各单位填写《2015年广东工业大学干部及教职工学法考试名单汇总表》经单位盖章后,连同试卷一起于12月23日前交回到行政楼518室。汇总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宣传部理论教育科邮箱:xcbllk@gdut.edu.cn

五、工作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是一项集中检验各级干部学法用法成效、推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措施。学校要求各位学员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好工作与学习,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学校会不定期检查学员学习进度。

联系人:招春袖 联系电话:39322659

附件《2015年广东工业大学干部及教职工学法考试名单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