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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信息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生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课程加分、免修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0 点击: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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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课程免修实施暂行办法》广工大教字〔2013〕19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生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课程加分、免修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学院2017-2018-2学期本科生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课程加分、免修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课程加分、免修的本科生,应严格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学生申请课程加分、免修的条件是创新创业实践获得优异成绩或高水平成果,且必须是主力队员(如果组队竞赛必须赛前认定排名前5,如果获专利、获著作权、发表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

2.学生应于5月16日前递交申请材料到工一201教务办公室,学院将对照《暂行办法》对其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初审。递交申请材料包括:

①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课程成绩加分、免听、免修、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2)

②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课程成绩加分、免听、免修、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答辩记录表》(附件2)

③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 加分申请说明

3.5月17日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在学院网上公示3天。

4.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院通知学生参加5月22日由本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课程免修委员会组织的公开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学院于5月25日将申请表、申请材料、答辩记录交教务处实践科。

如有问题,可咨询学院教务办公室卢老师,办公地点:工学一号馆203教务办公室。电话:39387719。

附件1_《广东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课程免修实施暂行办法》广工大教字〔2013〕197号附件.doc

附件2_(新表)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课程成绩加分、免听、免修、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答辩记录表.doc

附件3_学科竞赛一览表(2017年).docx

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