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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8 点击: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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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总结并推广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院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院决定在2017年启动第一届院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范围

1、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我院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从事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2、鼓励下列情况积极申报:①多单位合作或联合完成的、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教学成果;②长期从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本次院级教学成果奖励的项目,原则上应有两年以上实践检验而取得的教学成果。

2.成果内容要准确把握当前我国、我省人才培养主流方向,如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人才培养协同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3.成果申报人应直接参与方案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4.已获得过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允许重复申报院级成果。

三、申报材料

1.《广东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

2.反映该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3.支撑教学成果的相关材料。

以上所列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各1份(教材样书不需电子版)。如支撑教学成果的材料在单位(或个人)网站上展示,请在《推荐书》的附件目录中提供展示材料的目录及相应网址,供评审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四、成果奖设置

院级教学成果设置一等奖1个,每个资助经费1万元;二等奖3个,每个资助经费8000元;三等奖5个,每个资助经费5000元。

请各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在认真梳理历年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推荐成果,并从思想性、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各方面认真把关,统筹整合,并于2017年9月1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成果排序后提交至学院教务办。

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