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第十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的通知》,参照《广东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36号),《广东工业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37号)的相关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初审,现拟向学校推荐相关项目参加第十届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并予以公示(见附件)。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自动化学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要求,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期:2017年2月28日- 2017年3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署名书面反映到学院教务办公室。(电话:39387719,地址:大学城工学一号馆203教务办公室)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信息)
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