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关于广东省省级通用类货物政府采购管理有关改革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14〕14号)的有关要求(具体可登录www.gdgpo.gov.cn查看),为了做好我校通用类办公设备集中采购的需求收集、汇总及报送工作,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品目
2015年开始,通用类办公设备集中采购的范围包括:
第一类:通用台式计算机、通用便携式计算机、A4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碎纸机、通用空调机、复印纸(共9个品目)。
第二类:专用台式计算机、图形工作站、平板电脑、移动图形工作站、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不间断电源、磁带库、磁盘阵列、防火墙、加密设备、A3打印机、针式打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台式计算机显示器、大屏幕显示屏、电视机、电冰箱、摄像机、照相机、硒鼓(粉盒)、墨盒(共25个品目)。
其中第一类属于财政厅统一制定配置及预算的货物,用户不能指定品牌,可选择不同档次设备;第二类属于不限定配置和预算的设备,用户不能指定品牌,只能按照规定格式填报参数。
二、采购需求填报
校内用户通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项目及采购信息管理系统(222.200.98.212)提交委托申请,委托申请名称统一命名为“集采*******”(如:集采计算机、集采笔记本、集采平板电脑等),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代码、配送地址、联系方式、预算及数量等信息必须准确填报。
通用台式计算机、通用便携式计算机、A4打印机这三个品目设备,用户可按照最新公布配置标准填写对应的类别(如A1、B2等)。其余品目,由于目前政府采购上级主管部门尚未确定具体的配置和填报格式,用户填写主要参数要求(可备注参考品牌及型号),届时,设备处将根据政府公布标准格式代为修正并上报。
2015年第1期通用类办公设备采购计划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8日。
三、采购执行
学校上报计划后,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采购及送货周期大约1个半月。
四、其他事项
(一)品牌不确定性问题。集中采购不指定品牌,需待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电子询价后才落实具体中标货物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因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收货物、不得拖延或拒绝支付货款。
(二)2015年起,只有计算机通用软件、通用交通工具等2大类品目继续实施协议供货。
(三)2014年第1期和第2期批量集中采购,用户收到货物和发票后,请按照原来的办法办理报增,然后将经费本封面复印件和签好名的发票、报增单等报账资料交到设备处,由设备处统一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联系人: 陈耀溪老师 李梁君老师
联系电话:3932238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