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人事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推荐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人选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100号)要求,《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人选推荐工作(以下简称省教育厅评委推荐)、广东工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工作(以下简称学校评委库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评委推荐
(一)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在高等学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3、了解国家及我省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政策规定,熟悉评审工作的要求。
(二)推荐程序
1、符合推荐条件且2013年未录入信息的教师,请登录“广东省教师工作网站”(http://gdjs.gdedu.gov.cn/gdhed_main/index.php),选择[综合职称评定系统]下【高校职称评定】(2014年)的【专家评委个人申请】界面,按要求录入本人的个人信息(填写说明从系统直接下载)。
2、2013年已推荐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登录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系统(http://gdjs.gdedu.gov.cn/gdhed_main/zjreglogin.php)更新相关信息并确认(账号:18位身份证号码,密码:身份证号码后6位)。
各位专家信息的录入或更新确认工作请务必于9月22日前完成并提交。
二、学校评委库入库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条件参照省教育厅评委推荐的推荐条件。
2、“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在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申请表》并交给本单位后直接入库。
(二)申请程序
1、2012年12月31日以前已取得教授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已入库,不需再次申请入库。
2、201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教授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可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申请表》(一式一份)送本单位,各单位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入库汇总表》盖章后报学校人事处。
3、《申请表》、《汇总表》请各单位于9月 22日前报送我处师资科,电子文档发至szk@gdut.edu.cn。
联系电话:39322790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申请表
2、广东工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委员入库汇总表
人事处
2014年9月17日